拍卖房屋一般不会有永久租赁权,因为租赁期限和续租的期限最长都是二十年,而一般房屋拍卖时,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租住该房屋。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多久要看你是定期租赁合同还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定期租赁合同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想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
二、租户拒绝搬出,可以起诉吗?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仍然要求继续承租该出租房并且拒不搬离该房屋,出租人却已经准备将房屋另作他,用不再出租时,要看租赁合同是否对续租问题进行了相关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则遵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如果出租人将该房屋另作他用,不再进行出租的话,出租人有权要求与承租人终止房屋租赁关系,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搬离该出租房,并且按照双方的约定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者达到约定的状态。如果承租人拒不搬离该房,则出租人可以先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讼,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返还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
三、租赁合同到期续签是否是自动的
租赁合同到期续签,不是自动的。续签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但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而出租人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