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区矫正期间毒品犯罪者并不具备劳动报酬的权利。因此,社区矫正期间毒品犯罪者不能获得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1.《刑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犯罪分子服刑期间,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2.《社区矫正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受矫正人员在执行矫正计划期间,不能从事营利性活动”。
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判刑人在服刑期间,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但需要支付赔偿金、抚养费等的,可以从事生产劳动”。
以上依据表明,在社区矫正期间,毒品犯罪者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因此不能获得劳动报酬。唯一的例外是被判决需要支付赔偿金和抚养费等的情况,才可以从事生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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