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分割原则: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以下原则处理:1.全款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为个人财产不分割;2.全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分割;3.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可分割增值和还贷部分;4.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为共同财产;5.父母买房为赠与个人财产不分割;6.双方父母出资写在一方名下,按比例共有。
法律分析
我国没有假离婚。只要领取离婚证或法院做出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就算离婚了。离婚时,房产应按以下情况分割:
1. 如果有协议,则应按照协议处理;
2. 如果没有协议,则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 a. 如果一方全款买房,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则该房屋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 b. 如果一方全款买房,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无法达成协议,则法院会进行分割;
?? c. 如果房屋是在登记前通过贷款购买的,并且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则在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 d. 如果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 e. 如果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则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 f. 如果房屋是由双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的,并写在一方名下,则应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则视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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