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金发放时间和形式由企业自行决定,大多数企业选择在春节前后一次性发放,其中60.6%会在1月份发放。奖金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奖励,激励员工继续努力。企业发放年终奖的目的有奖励员工和不得已而为之两种情况。
法律分析
一、年终奖金什么时候发?
年终奖就是老板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金。目前,我国法律对年终奖没有强制性规定。终奖的发放额度、时间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一般是一月初发放。
在发放方式方面,绝大多数企业年度的年终奖金都是一次性发放,其企业占比达到84.8,另外有10.6%的企业会选择递延发放的方式进行。在发放时间方面,选择一次性发放年终奖金的企业中,74.2%的企业会在春节前后完成年终奖金的发放工作,其中60.6%会在新年的1月份发放年终奖金,13.6%的企业会在年底发放。选择递延发放的企业中,主要是分两次或三次发放,其中两次发放占绝大多数,而第一次发放时间主要集中在新年的1月份。综合来看,为了更好的保留和激励员工,企业都会在春节前后将年终奖发放给员工,只不过所采取的策略不同而已。
二、实施背景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的薪酬分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员工的固定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小,而奖励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却越来越大,而且这种趋势还在发展。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部分组成。
三、奖励的来由
奖金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物质奖励。如果员工的绩效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给予奖励,一来是对员工努力上的承认,二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实现更佳的工作表现。年终奖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发放形式,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红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红,有的是“双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奖金。但是.企业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考虑的并不简单,有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奖励员工们在一年当中所付出的劳动,但也有一些企业发放年终奖的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
结语
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并没有法律上的强制规定,一般由企业自行决定。大多数企业选择在春节前后一次性发放,其中60.6%会在新年的1月份发放,13.6%的企业会在年底发放。部分企业也会选择递延发放的方式。企业发放年终奖的目的是为了奖励员工在一年中的努力和贡献,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虽然发放方式和时间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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