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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倒卖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2020-12-09 来源:星星旅游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和客体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至20%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至20%的罚金。

法律分析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倒卖土地判多少年

倒卖土地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和客体要件。根据法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根据以上规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相应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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