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庭上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合法性。在诉讼活动中,证据交换程序中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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