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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名后对以前的债务

2020-11-17 来源:星星旅游

根据《公司法》第174条的规定,公司变更后的债务将由变更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担。合并时,根据第173条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在合并决议作出后的10天内,公司必须通知债权人,并在30天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收到通知书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在公告后的45天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法律分析

公司变更后的债务由变更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拓展延伸

公司变更后的债务如何清偿与追偿

公司变更后的债务清偿与追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解决方案。首先,应该仔细审查公司变更前后的合同和协议,确定债务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其次,根据公司变更后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承担情况,评估债务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如果债务是有效且可执行的,公司应积极履行清偿义务,并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合理的偿还计划。同时,如果债务违约或无法履行,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偿,如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综上所述,公司变更后的债务清偿与追偿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与债权人进行积极协商,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支持来解决争议。

结语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变更后的债务应由变更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对于公司合并的情况,合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也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担。在公司变更后,债权人应及时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公司变更后的债务清偿与追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解决方案,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公司应积极履行清偿义务,并与债权人进行积极协商,如有必要,可以寻求法律支持来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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