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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废车辆怎么处理

2020-10-29 来源:星星旅游

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到车管所大厅号窗口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同时提交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表进行审核,车主还需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如果通过的话,会为车主开具《机动车报废通知书》;
3、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汽车强制报废的条件:
1、达到了规定的使用年限了;出租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旅游、公路客运车辆为15年,微型载货汽车为12年,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为15年,半挂牵引车为15年;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5、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这类车型没有明确的报废年限,直到不能再通过年审就会被强制报废。不过,但车辆的里程数达到60万公里后,就会被引导报废。当车龄达到15年后,年检由一年一检变成半年一检。
综上所述,车主的车辆到了强制报废的期限,需要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以及车牌照(如果是事故车辆还需携带事故证明),到当地的车管所填写《机动车报废申请单》。待车管所审核通过后,会向车主开具车辆报废的通知书,车主携带该通知书到当地的报废车辆回收机构,填写相关登记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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