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惠州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为:
1、首先由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提交提取申请;
2、公积金中心一次性告知提取时需提供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并同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工作单位将对事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出具证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预留印章;
4、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提交各种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核;
5、接线员做好本职工作后,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首先要的是审批,经公积金中心主管审核后,在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上签字;
6、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