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病假发薪资标准一般如下:连续工龄2年以下的,按本人薪资的百分之六十来发;连续工龄2年以上4年以下的,按本人薪资的百分之七十来发;连续工龄4年以上6年以下的,按本人薪资的百分之八十计发;连续工龄6年以上8年以下的,按本人薪资的百分之九十来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薪资的百分之一百来发。,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章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章支付其病假薪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薪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薪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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