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缓刑:危险驾驶罪不必必须坐牢,根据中国法律,犯危险驾驶罪的可被判拘役,拘役与有期徒刑类似但期限较短。危险驾驶罪原则上应判拘役而非缓刑,但如果符合缓刑条件,可以争取获得缓刑判决,实践中醉驾获得缓刑的判例很多。
法律分析
1、通过争取,危险驾驶罪不是必须“坐牢”。
2、我国《刑法》规定,犯危险驾驶罪的,判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性质与有期徒刑等措施一样,都是一种刑事处罚方法,只是它的期限比有期徒刑短,一般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不超过一年。
3、危险驾驶罪原则上需要判处拘役而不是缓刑。我国法律同时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暂时释放不至于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因此,危险驾驶罪是符合缓刑的基本条件的,如果其它情形也符合缓刑条件,可以争取获得缓刑判决,实践中醉驾获得缓刑的判例是非常多的。
拓展延伸
危险驾驶罪的刑罚是否过于严厉?
危险驾驶罪的刑罚是否过于严厉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一方面,支持者认为危险驾驶罪的刑罚应该严厉,以起到威慑作用,保护道路安全和公共利益。他们认为,危险驾驶行为可能导致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对肇事者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以确保公众的安全感和司法公正性。
另一方面,反对者认为危险驾驶罪的刑罚可能过于严厉,对犯罪者可能存在不公正的情况。他们认为,刑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刑,考虑到肇事者的主观意图、过失程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过度严厉的刑罚可能导致对犯罪者的不公正对待,并且无法真正达到预防和改善的目的。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的刑罚是否过于严厉是一个需要深入讨论和平衡的问题。在确保公众安全的前提下,应该寻求合理的刑罚政策,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影响,以实现公正和有效的司法。
结语
危险驾驶罪的刑罚是否过于严厉,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一方面,支持者认为应该严厉惩罚危险驾驶行为,以维护道路安全和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反对者认为刑罚应根据具体情况量刑,避免不公正对待。在确保公众安全的前提下,应寻求公正有效的刑罚政策,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影响。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 请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
(十二)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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