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揭买房也是需要到相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就不需要房管局与国土局两边跑了,统一到一个部门自行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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