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查询申请书;
(二)查询目的的说明;
(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
(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不动产利害关系人查询范围
不动产利害关系人查询范围是什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然而,不动产资料中包含着诸多涉及不动产所有权人隐私的个人资料,如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动产的具体地址、面积等。利害关系人不可以非法利用这些资料,损害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
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无不动产证明怎么开?
首先办理这个无房产证明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单身证明两个证件。办理证件的部门是房管局或者叫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等。整个办理流程比较简单,工作人员给复印完以上证件后需要现场填写申请表,携带资料到缴费窗口缴费20元档案利用费。缴费完毕后携带缴费证明带指定窗口办理无房产证明,审核完资料后就可以打印资料并盖章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查询申请书;
(二)查询目的的说明;
(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
(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
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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