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剪辑触犯他人隐私、肖像、名誉权,构成名誉侵权的要件包括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剪辑他人视频需要取得授权,否则属于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可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恶意剪辑侵犯他人肖像权,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肖像作品权利人未经同意不得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
法律分析
恶意剪辑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恶意剪辑触犯他人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
主张名誉侵权必备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主观有过错是指行为人对于他人名普权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2、行为人行为违法;
3、存在损害后果。如公民因加害人行为导致社会和他人对其品德评价降低;法人因加害人行为导致商誉下降、磋商中的合同被终止等;
4、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
剪辑别人的视频是否侵犯版权,视情况而定:
1、如果当事人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以及剪缉的视频已经公开播放,此时没有侵犯版权;
2、如果剪辑的视频是未经授权而公开播放的,是会侵犯著作权的。
剪辑他人视频属于侵权行为: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如果剪辑的人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是不能进行私自剪辑传播的。此时,著作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恶意剪辑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结语
恶意剪辑触犯民法典,侵害他人隐私、肖像和名誉权。名誉侵权要件包括行为人过错、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剪辑视频是否侵权视授权情况而定,未经授权公开播放侵犯版权。剪辑他人视频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属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可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恶意剪辑侵犯肖像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丑化、污损他人肖像,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肖像作品权利人亦不得使用或公开肖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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