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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被多人起诉法院怎么处理?

2021-05-15 来源:星星旅游

法院审理查明后会依法做出判决,债务人应当依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

对待起诉,法院的处理方式是受理或者不受理,立案后的处理方式是支持或驳回诉讼请求。如果欠款人众多无法判断可能涉及合同诈骗或非法集资的,也可报案处理。可以由法院采取应采取的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可执行财产,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债务人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综上所述,借贷纠纷的案件随着我国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相关的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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