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监视居住不代表无罪,是法院等机构对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被监视居住,包括患病、怀孕、唯一扶养人或案件需要等情况。即使符合起诉条件,仍有可能被提起公诉。
法律分析
嫌疑人监视居住不一定属于无罪。监视居住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嫌疑人符合起诉条件时,仍会被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符合逮捕条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妇女;
(三)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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