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还不起担保人有义务还。
欠债人还不起作为担保人,在欠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担保责任也就是说是有义务进行偿还债务的。
如果担保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甚至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判决履行。
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连带担保的,欠款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欠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欠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保证可以划分为什么
保证可以划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债务人经法律程序不能偿还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债务。属于连带担保,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这是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的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当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时,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未约定担保形式的,按一般担保承担担保责任。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和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约定一般担保的,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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