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辞退工资是否应当当天发这个问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8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来说,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后,应与员工办理辞退交接的手续,以及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结清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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