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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如何要求赔偿

2020-03-04 来源:星星旅游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任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受害者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医疗支出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费等,导致死亡的,还可要求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补偿费等相关费用。

一、被摩托车撞了怎么办,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被摩托车撞了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赔偿对方说没钱也没财产该怎么办

交通赔偿对方说没钱也没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

1、车主有缴纳保险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让对方配合走程序;

2、可以起诉对方,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没有财产可以中止执行的,待有财产再恢复执行。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致残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赔偿。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

4、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七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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