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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2020-08-24 来源:星星旅游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后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二)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约定,当事人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三)协议离婚后,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应当受理。当然,如果订立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很可能会被法院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四)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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