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就业促进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类: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对象: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被小微企业招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期限:不超过3年)。由申请人在每年3月底前,到其所在镇(街道)社会事业(人力社保)所受理并负责初审。2.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标准:企业(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额;期限:1年)。由企业(单位)在每年3月底前,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人力社保部门受理审核。3.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招用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标准:企业(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额;期限:不超过3年)。由企业(单位)在每年3月底前,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人力社保部门受理审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第六条 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前提下,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各类园区,建设创业基地,为创业者提供服务,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基地。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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