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方法如下:
1、提交购房申请:准备购房的申请人需要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柜台,提交购房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包括购房合同、房屋贷款合同、身份证等;
2、审核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会对购房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符合购房条件,并核实购房款和贷款信息;
3、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在购房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支付。
买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材料:
1、身份证:购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证明:如果购房人是已婚者,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和房屋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购房发票:购房人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购房人签字;
6、房屋产权证:如果购房人购买的是二手房,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7、房屋评估报告:需要提供房屋评估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购房人的证明信用等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每个地区的公积金提取规定可能不同,具体操作时需要按照当地政策和要求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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