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称为特别累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