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保搬迁政策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规定,养殖场如果是依法成立的,但由于环保问题要拆迁的,政府会对被拆迁人进行一定的补偿,但如果是违建的,不能获得补偿。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养殖治理规定:因为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进行综合整治,需要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的养殖场,造成养殖场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给予补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第二十二条【搬迁与临时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临时建筑】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