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条件
(一)2021年新入大学和在读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职高)及在读大学的且符合享受中央财政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的职工子女。
(二)2021年考入大学(含大专、高职)的省、市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2021年“金秋助学”帮扶活动的帮扶对象,包括本年度考上或已经在大学专科以上院校就读的低收入职工家庭子女,具体条件为:
1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
2 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含),但由于下岗失业、收入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子女;
3 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且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含)的职工子女;
4 符合以上1至3条所规定条件之一且在我市范围内已建工会组织的、并正常开展工会工作及缴交工会经费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
法律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金秋助学”帮扶活动的通知 》 第二条 救助对象 凡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家庭,其子女在2021年应届高中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在原阳县行政区以外参加高考的不列入救助范围,单招及复读生不列入救助范围),被国家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均可通过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金秋助学”救助申请;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就读的子女(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不列入救助范围),也可通过基层工会组织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请跟踪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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