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担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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