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并需提供合理理由。录用条件应在入职前达成一致或明确,单位不能事后以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遇拖欠工资或违法解雇,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一、员工在试用期会算工资吗
1、员工在试用期会算工资。
2、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不论是否处于试用期是否转正,用人单位都必须付给相应的报酬;如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二、试用期单位可以直接辞退么
不可以的,除非劳动者存在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说明理由,即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关于录用条件,应当是在劳动者入职前,双方就此条件达成一致的,或者事先明了,否则单位不能事后又拿出录用条件来作为辞退的理由。
拓展延伸
试用期员工的薪资结算与合同终止
试用期员工的薪资结算与合同终止是雇佣关系中的重要环节。在试用期期间,雇主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计算和结算。试用期结束时,根据员工的表现和公司的需要,雇主需要决定是否终止合同或转为正式雇佣。薪资结算涉及到工时、基本工资、加班费等因素,需要确保合理、公正、合法。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解除程序,并进行结算,包括未支付的工资、年假等福利待遇。同时,雇主还需注意遵守劳动法规定,保障员工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综上所述,试用期员工的薪资结算与合同终止是雇佣关系中必须慎重处理的重要事项。
结语
试用期期间,员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试用期单位不可以直接辞退员工,除非劳动者存在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在薪资结算和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公平、合法的处理方式,以保障员工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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