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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2020-03-17 来源:星星旅游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企业集团的条件,包括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核心企业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分析

1.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母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核心企业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民所有制企业,可以组建企业集团。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拓展延伸

核心企业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需达到多少?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同时,核心企业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需达到一定的要求。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若要设立一家核心股份有限公司和一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应达到人民币30万元(核心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13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注册资本是指实缴资本。在实际操作中,公司还需要根据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公司的运营和发展。同时,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股东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结语

企业集团是由一个核心企业和多家子公司组成的,其中核心企业的注册资本需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此外,核心企业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需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民所有制企业,可以组建企业集团。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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