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拆迁安置人居住权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通常是以订立合同方式设立;另外,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订立居住权。
民法典房屋居住权承诺书有效吗,产权房的居住权协议有效吗
房屋居住权承诺书是否有效要看起是否符合下列条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则是有效的,反之则是无效的:
一、作出承诺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承诺书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三、承诺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居住权自什么时
居住权自合同签订后、登记时设立。
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尚未达到居住权设立的法律效果。只有当事人持居住权合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居住权的相关内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居住权才告设立。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仅就住宅部分设立居住权的,不仅要在居住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在不动产登记薄上明确记载。
怎么设立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居住权需要两个条件:
1.设立居住权的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书面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公示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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