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未婚同居不犯法,但知道对象是军人配偶则犯破坏军婚罪,同居有配偶或知道他人有配偶则犯重婚罪,与未满十四岁幼女同居则犯强奸罪。无论是否自愿,都将受到严厉惩罚。如果双方皆为未婚且成年,同居行为不犯法。若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则构成破坏军婚罪,违法。若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则构成重婚罪,属於违法行为。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同居,不论其是否自愿,皆属於强奸罪,将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