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证书在被原公证处撤销或者法院确认无效之前一直有效,没有有效期。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误的,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关复查;公证书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关应当撤销公证书并予以公告,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关应当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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