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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材料法律问题

2021-06-30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

带上身份证、批复、户口证明信到要落户的属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需要知道自己户口本和父母户口本上的信息,不需要户口本,具体可以提前打电话了解下). 一大早就去了,第一个号. 办理结束后,收回批复和证明信,给我一张准迁证(准予迁入),淡绿色,如图: 准予迁入证. 6. 我把准予迁入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有的地方要原件,可提前打电话给原籍派出所)寄回家,让家人帮忙去派出所办理,需要的材料:身份证(或复印件)、准予迁入证明、户口本。. 需要事先在XX公安人口管理的公众号上上传相关材料。. (各地要求不同,有的地方不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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