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大学生都是有一些创业的头脑,如果自己现在想要开一个店铺的话,这个时候资金不足,可以申请创业借贷的,那么到时候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大学生创业借贷需要条件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条件,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1、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申请人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居住证明;
3、有固定营业场所;
4、申请人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申请人有一定的创业自有资金;
6、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到期还款能力;
7、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
8、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二、大学生创业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是银行等资金发放机构对各高校学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大学生信用贷款。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大学生创业贷款是很好办理的,这个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了,至于申请的条件,自己应当是属于在大学专科及其以上的学历才可以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三条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优惠政策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
(一)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二)零就业家庭凭社区出具的证明,城镇低保家庭凭低保证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再就业优惠证》不再发放,原持证人员应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正在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持证人员,继续享受原税收优惠政策至期满为止;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持证人员,申请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截至2010年12月31日。
(六)上述人员申领相关凭证后,由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审核认定,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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