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强制,劳动者可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但法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连续工作满10年、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企业改制且工作满10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连续续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无法解除的情况下,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1年,则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分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强制劳动者签订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出现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和签订要求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关系中,未明确约定具体工作期限的合同形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受到一定的法律约束。首先,雇主和劳动者必须自愿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合同中应包含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关键条款。此外,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如遵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解除合同、工资支付等规定。对于劳动者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赋予了一定的权利保护,如享有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等。总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以保障雇主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提出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然而,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如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情况下,可以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在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将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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