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北京积分落户职住区域加分政策为从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其他区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法律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 规定,申请人参加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五条 规定,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导向指标包括职住区域、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记录、守法记录。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在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实施细则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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