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租房中的定金是在租房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应;租房订金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一、定金的定义是什么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按合同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前支付对方的金钱或者替代品。不履行债务的一方是支付人的,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如果是收受人,对方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权。这是对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或订立后履行的定金罚款。根据合同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二十,提前向对方支付金钱或其替代品。它是一定数额的债权担保货币,属于法律担保方式。目的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债权。
二、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的区别: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三、订金交了还能不能退
订金交了还能退。交付的订金相当于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全额返还。而且订金数额可以约定,但是务必留收条或收据,订金保障效力低且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订金是在日常生活中根据交易习惯产生的。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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