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增加产假60天,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法律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八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