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了别人的商标应该与权利人协商,积极进行赔礼道歉和赔偿等,争取与其和解。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为了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和犯罪记录,应当积极私下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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