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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如何处罚

2023-09-06 来源:星星旅游

未成年人犯罪,同成年人犯罪一样,刑罚仍然是对其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但由于未成年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在对其刑罚的适用上同成年人有着很大差异。《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这两条明确规定了对少年犯量刑的方向。这是基本于未成年人责任能力不完备及其容易接受改造、可塑性强的特点而确立的,它反映了刑罚与罪责相适应的原则及刑罚目的的要求。以上是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的最基本原则之一。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也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犯罪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未成年人身份比较特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故意杀人行为也有特别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故意杀人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杀人的,也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于未成年人故意杀人不会判死刑。《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综上可知,要是未成年人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话,一般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同时,在具体进行量刑的时候也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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