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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约定仲裁又约定管辖法院,该如何处理?

2020-07-10 来源:星星旅游

管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法院有效吗

根据《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因此,管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法院一般是无效的,但有例外。

劳动仲裁能否约定管辖

不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释也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明确,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原则指引下,在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确定时,应遵循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专门规定。

合同怎么约定管辖法院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因该合同产生的纠纷。但是对于以不动产为标的的合同,当事人不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以外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能约定由高级人民法院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时,不能违反法律中有关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规定。

《仲裁法司法解释》

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该内容由 胥家山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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