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除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47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一、老员工辞职公司有什么规定的补偿吗
老员工主动辞职是可以获得补偿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的,员工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没有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3、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存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存在以上情形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二、工伤赔偿自己主动辞职有没有损失
首先,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金。
其次,工伤职工应正确理解运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第36条、第37条虽然规定了5级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但没有明确规定也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在获得工伤待遇的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三、什么情况辞职要赔偿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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