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的法律流程:入职时员工签订了岗位职责说明书、录用条件说明以及考核制度----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了考核,并留有员工确认的考核结果----若无法协商一致,直接向员工送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通知----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员工办理交接手续。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满足两个前提:一,入职时,员工签署了合法有效且具体的录用条件;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进行了客观真实合法的考核。没有以上两个前提,生搬硬套的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必定承担法律风险。风险提示:劳动合同的解除还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形,工资是否结算清楚等。企业在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积极履行自身义务,制定合理的离职手续办理制度,避免法律风险发生。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司法审查标准是怎样的
审查标准是:第一,试用期时间和合同约定是否合法;第二,工资是否符合不低于转正工资的80%的条件;第三,企业是否有明确的录用标准;第四,录用标准是否向员工公示或者说明;第四,企业是否按照录用标准进行了公平合理的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第五,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岗位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如果以上条件企业都已做到,但员工仍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风险提示:劳动合同的解除还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形,工资是否结算清楚等。企业在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积极履行自身义务,制定合理的离职手续办理制度,避免法律风险发生。
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的时间节点如何控制?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行为应当在试用期结束前进行。实践中常有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其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休病假,公司能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
可以,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出勤表现和频繁的诊疗情况,表明其自身的身体健康状况不能满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基本要求,不能提供用人单位对持续的、有效的劳动力付出的期待和要求,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公司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于法有据,亦符合一般日常生活经验,并无不当。《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也作了相同规定,单位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风险提示: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最常见的理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用工单位在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时,应当注意:1、录用条件要明确在招聘启示或者考核标准里;2、录用条件需通知到员工本人;3、试用期需要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员工。以上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还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免发生法律风险。
员工在试用期迟到3次以上,能否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如果迟到次数是试用期的考核标准之一,且员工迟到次数超过了明确规定了,单位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单位只能在试用期内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尽可能在试用期合同中将录用条件进行量化,列明具体的量化要求。而一份未告知的录用条件是无效的,关于量化的录用条件需及时告知劳动者,如招聘广告、岗位说明、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专门协议约定等。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证明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告知的技巧和方法录用条件如何证明已经公示并已经向应聘的劳动者告知呢?方法有以下几种:1、通过招聘公告发布招聘简章来公示。在公示时采取一定方式予以固定,以为诉讼保留证据;但实际上在公告栏内张贴是很难保存的,如果是报刊登载可保存登载的报纸。2、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印制在《员工招聘登记表》上,供应聘人员填写和阅读后要求其签名表示已经知晓。3、发送聘用函明示录用条件。劳动关系建立以前,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4、在劳动合同中设计条款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例如,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样的条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符合录用条件:(1)提供本人基本情况时隐瞒真实情况,告知虚假信息,违背诚实信用要求;(2)职业技能考察、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所从事岗位工作的要求;(3)身体患有不宜所从事岗位工作的疾病;(4)不能按照所从事岗位的职责完成劳动和工作任务;(5)其他不符合所从事岗位个性要求的情况。强烈建议用人单位采用这种方式。5、在劳动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对录用条件有规定的,要将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向劳动者告知,并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建议用人单位采用2、4、5项办法,简单易行,不花多少代价。
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休病假,公司能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
不能,需同时满足以下四点公司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1)公司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2)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公司的录用条件;(3)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4)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在试用期内提出。试用期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工作的期限,即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因此,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休病假,如果影响了公司对员工的考察,则公司可以在合法期限内延长试用期,而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休的病假天数超过法定医疗期,并在医疗期满后不从事原来岗位,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岗位,则公司可以以《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理由并不是“不符合录用条件”。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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