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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都有什么不同之处

2020-06-27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

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不同之处有主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和客体不同。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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