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款一般在工伤待遇报批后两个月内到账。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伙食费和相应级别的津贴。依据《社会保险基金预缴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依照第六条规定提出的申请之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交通知,要求其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定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金,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规定条件的。
一、先行支付的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还先行支付的费用;
2、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3、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偿还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其余部分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4、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全部工伤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六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伤赔偿为什么要三次到账
工伤赔偿要3次到账的原因如下: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构成残疾的,分3次到账,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通常工伤赔偿会在工伤待遇递交审核之后两个月内到账。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工伤职工获得以下赔偿: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根据第六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其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其偿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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