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来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条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情节严重,是指为谋取私利而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战时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战时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
一、涉嫌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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