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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向公立幼儿园投诉的地方

2021-05-26 来源:星星旅游

投诉幼儿园措施:向教育部门、院长、上级部门反映,取得证据后起诉法院或投诉妇女儿童保护部门。开教育机构条件:具备法人资格、政治权利、法人条件,满足教育发展需求和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2、53、55条,违法者将受到行政处分或法律处罚。

法律分析

投诉幼儿园的具体措施如下:

幼儿园按照正常的归属管理,应属于当地教育部门;

家长可以按正常途径向院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如果教师存在故意虐待儿童现象,在取得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向“向法院起诉,也可向当地妇女儿童保护部门如妇联等部门投诉;

也可通过媒体或其他正当渠道反应材料。

开教育机构的需要什么条件

开教育机构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培训机构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4、设立培训机构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结语

针对幼儿园投诉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首先,按照正常的归属管理,幼儿园应属于当地教育部门;其次,您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向院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问题;如果教师存在虐待儿童现象,您可以收集足够的证据后向法院起诉,或向当地妇女儿童保护部门如妇联等部门投诉;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媒体或其他正当渠道反映问题。开设教育机构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具体包括:具备法人资格;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当地教育发展需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的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监督学校和教师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七章 扶持与奖励 第四十九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七章 扶持与奖励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七章 扶持与奖励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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