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刑事辩护中应当根据检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进行辩解、抗辩,同时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加以反驳。被告人应当尊重法律程序和司法权威,积极配合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如果认为检方指控不属实,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并在庭审中提出相关辩护意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可以自己进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罪名和指控事实进行辩解和抗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在庭审中自由陈述事实和意见、提出辩护意见、质证、申请调查证据、提出抗辩和异议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