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不是必须的,可以按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协议,可起诉法院分割财产。隐藏、转移、毁损财产者可少分或不分。起诉离婚需准备民事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财产证明和感情破裂证据。提供证据包括结婚证书、婚姻基础证明、婚后感情证据、离婚原因证明和子女情况证明。起诉离婚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经调解不成后开庭审理。根据《民法典》,离婚时财产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时不是必须分割财产。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就财产、子女抚养权等事宜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分割财产,按照双方协议处理即可;但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则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分割财产。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毁损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在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提供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为: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以及子女的健康状况。
起诉离婚的,应当先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交证据。人民法院先进行调解,经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审核,符合起诉的通知当事人,并将副本发送给被告人,要求被告人出具答辩状,进行开庭审理。并依照事实情况宣判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819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离婚时财产分割并非必须,可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如无一致意见,可向法院申请分割财产。对于隐藏、转移、毁损等侵害共同财产的一方,可减少或不分割其份额。起诉离婚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明、共同财产证明和感情破裂证据。提供离婚证据包括结婚登记证书、婚姻基础证明、婚后感情证据、离婚原因证明和子女相关证明。起诉离婚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经调解不成后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并处理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无协议则法院根据情况判决,重视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并保护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四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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