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由采购人员电脑打印《清帐协议》(协议中的文字和数据禁止手写),门店采购人员签字;
2、门店收入审核员审核且签字确认;
3、门店财务主管审核且签字确认;
4、店长审核且签字确认;
5、总公司商品部相关品牌经理审核且签字确认;
6、总公司异地店铺结算会计审核且签字确认;
7、总公司商品部部长审核且签字确认;
8、总经理审核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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