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南宁市医保中心进一步强化居民医保服务工作,为南宁市3220名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员办理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从今年8月开始,这部分人员可以享受到年最高支付额3万元的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成年居民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参保,无需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可以享受到年最高支付额3万元的医疗待遇。南宁市医保中心经过调查发现,由于许多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员对居民医保政策不甚了解,至今仍未办理参保手续。为此,该中心迅速收集整理了全市重残人员名单,对他们的参保情况进行逐一核对,并通过社区向符合条件、未办理参保手续的重残人员宣传相关参保政策,告知他们办理参保手续需提供的资料。这一做法立刻受到重度残疾人员的欢迎,不少人员踊跃参保。短短10天时间,南宁市一共有3220名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
一、居民医保可以转为职工医保吗
1、须先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辞职后,已由单位经办人员为其办理了停保的,可直接申请参加居民医保。如果原来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则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到社保局业务分厅相应的城区部办理停保手续。
2、要到所居住社区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参保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缴费时可以选择在社区刷卡(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或是持社区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银行网点缴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由于居民医保不设个人账户,在暂停职工医疗保险后,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暂时被冻结,期间不能在医院门诊或药店刷卡,卡中余额也不能使用。当参保人员再次进入用人单位时,可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为其办理居民医保退保和恢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手续,继续参保缴费后,原被冻结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待遇等待期过后仍可继续使用。在职工医保生效之前,参保人员可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职工医保生效后,居民医保自动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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